本报讯(通讯员 刘骙 胡少军 孙磊 朱本昭)近日,在武汉市青山区,一辆顶灯亮着“求助”信号的出租车在道路上行驶时,引起正在开展夜间执勤的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注意,民警迅速将车辆拦停后询问状况时,发现“求助”是假,司机酒后驾车违法却是板上钉钉。
2024年01月12日晚上20时许,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才意带领副中队长梅青、孙军及民辅警在青山区工业四路路口设卡,开展夜间酒驾交通违法查处工作。20时50分许,一辆蓝白相间的出租车行驶至检查点,民警张焰发现该车顶灯赫然亮着“求助”字样,遂将车辆拦下询问是否有需要帮助,司机及副驾乘客一脸懵的表示“没有异常情况,可能顶灯坏了!”
这时,一旁的女民警李楚晗闻到驾驶室传来一股浓烈的酒气,随即对司机进行酒精筛查发现司机涉嫌酒驾,民警贾楼军立即将司机请下车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4mg/100ml,司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。司机董某这才承认,当日中午和朋友聚会喝了不少啤酒,自认为“解酒能力好”,天黑后就开车上路接客,期间误触车上“求助”按钮却毫无察觉,没想到因此被查获。随后,司机被送医接受抽血检测,结果为135mg/100ml,已确认达到醉酒驾车标准。因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,根据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一百一十条及《实施条例》第一百零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,民警依法对出租车进行暂扣,并将依法对董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。
青山提醒,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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